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当事人应当保护好证据,以证明双方的事故责任。一般而言,在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保护好事故现场属于保护证据,因为事故责任主要根据交警对事故现场勘查、检验的结果来认定。
在江门发生交通事故如何保护证据呢?
一、 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交通事故的
如果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交通事故的,在江门的某些地区(江海区、开平市、新会区、蓬江区)适用快处快赔程序。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多方位拍摄,以保存证据。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事故后24小时内)到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将相关证件以及拍摄材料提交,办理定损手续。
二、 交通事故造成后果较严重的
如果交通事故不属于轻微交通事故,而是造成了较重的后果的,或者是虽然属于轻微交通事故但是不在快处快赔程序推行区域需要交警到场处理的,事故当事人应当报警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
1、 在不破坏事故现场的前提下将车停在安全位置。
2、 在核实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3、 拍摄对方的车牌号、驾驶证以及保险标志。
在江门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可以按照上述情况保存证据,当事人如果不懂的,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特别是造成较严重后果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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