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经南天司法鉴定所、第二人民医院临床司法鉴定所等鉴定机构的鉴定,构成9级伤残的,可主张与伤残相关的赔偿项目赔偿,伤残
赔偿项目包括了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残疾辅助器具费。
进入2015年6月后,深圳市人身伤害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发生了变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广东省2015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其中,对于10级伤残:
一、残 疾 赔 偿 金
(一)60周岁以下
城镇标准:81896(元)
农村标准:24491.2(元)
(二)60至75周岁
城镇标准:40948.0×[20-(伤残者年龄-60)]×10%(元)
农村标准:12245.6 × [20-(伤残者年龄-60)]×10%(元)
(三)75周岁以上
城镇标准:20474(元)
农村标准:6122.8(元)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
(一)0至18周岁
城镇标准:28852.77×(18-被扶养人年龄)×20%÷法定扶养人数
农村标准:10043.2×(18-被扶养人年龄)×20%÷法定扶养人数
(二)18周岁上60周岁以下
城镇标准:28852.77× 20 × 20%÷法定扶养人数
农村标准:10043.2 × 20 × 20%÷法定扶养人数
(三)60至75周岁
城镇标准:28852.77×[20-(被扶养人年龄-60)]×20%÷法定扶养人数
农村标准:10043.2×[20-(被扶养人年龄-60)]×20%÷法定扶养人数
(四)75周岁以上
城镇标准:28852.77 × 5 × 20%÷法定扶养人数
农村标准:10043.2 × 5 × 20%÷法定扶养人数
因交通事故伤害导致的其他赔偿项目,计算时可依据相应单据、票据、证明、合同等信息整合计算。更多深圳赔偿内容,可致电律师咨询热线:400-1889-691.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专设交通事故部,已成功帮助3万多位交通事故伤者索赔。咨询电话:400-188-9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