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解释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及其主要内容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及其主要内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胡康生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制定物权法,政治性、政策性很强,专业性也很强。为了便于大家学习掌握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正确贯彻实施物权法,现就物权法的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制定物权法的必要性   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物权法上讲的物,主要指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比如汽车、电视机等。物权是一种财产……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的说明   (2007年3月8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各位代表:   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作说明。   一、制定物权法的必要性   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包括明确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以及对物权的保护。   我国的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担保法等法律对物权作了不少规定,这些规定对经……

物权法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施行日期】


物权法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施行日期】   第二百四十七条 本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解释】本条是关于物权法施行日期的规定。   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条旨在明确本法的生效时间。   立法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法律的施行时间即法律开始发挥效力的时间。法律效力的内容由具体的规定决定。一部法律的众多规范何时开始发挥其效力呢?这也需要具体的规定。正确理解法律关于施行时间的规定,是运用法律的前提条件。   法……

物权法解释:第二百四十六条【授权地方性法规暂时规定不动产统一登记】


物权法解释:第二百四十六条【授权地方性法规暂时规定不动产统一登记】   第二百四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作出规定前,地方性法规可以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作出规定。   【解释】本条是关于授权地方性法规暂时规定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规定。   理解和把握本条需要了解以下情况:   (一)我国现有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机构有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等多个部门。登记机构不统一,存在重复登记、登记资料分散、增加当事人负……

物权法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占有保护】


物权法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占有保护】   第二百四十五条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解释】本条是关于占有保护的规定。   占有人对于他方侵占或者妨害自己占有的行为,可以行使法律赋予的占有保护请求权,如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占有保护的理由在于,已经成立的事实状态,不应受私力而为的扰……

物权法解释:第二百四十四条【被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时占有人的责任】


物权法解释:第二百四十四条【被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时占有人的责任】   第二百四十四条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解释】本条是关于被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时占有人责任的规定。   当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时,如果占有人和占有返还请求权人之间,有寄托、租赁等关系或者有其他正当的法律关系时(即有权占有的情……

物权法解释:第二百四十三条【无权占有人的返还义务及善意占有人的必要费用返还请求权】


物权法解释:第二百四十三条【无权占有人的返还义务及善意占有人的必要费用返还请求权】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解释】本条是关于无权占有人应向权利人返还原物及其孳息并且善意占有人享有必要费用返还请求权的规定。   本条规定主要包括两层意思:第一,无论是善意占有人还是恶意占有人,对于权利人都负有返还原物及其孳息的义务第二,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之后,善意占有人对于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而……

物权法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恶意占有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物权法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恶意占有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二百四十二条 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释】本条是关于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致其损害,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   在有权占有的情况下,如基于租赁或者借用等正当法律关系而占有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时,当事人双方多会对因使用而导致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损害责任做出约定。大多数情况下,对于因正常使用而导致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损耗、折旧等,往往由所有权人负担,因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