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深圳婚姻登记实现全省联网


 深圳婚姻登记实现全省联网 2005年07月02日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孙妍)我市婚姻登记子系统昨日(1日)正式启动,结婚证变离婚证的笑话再也不会出现了记者昨日(1日)从市民政局获悉,子系统的启动,标志着我市6区婚姻登记状况已实现全省联网,婚姻登记工作将实现网络化。 昨日(1日)上午,我市婚姻登记子系统正式启动。在福田区婚姻登记处,记者见到了第一对使用该系统进行登记的新人。 新郎林验森告诉记者,他和新娘因为害怕登记的人多,所以上午不到8点就赶到此地办理结婚手续。然而令他们吃惊的是,从填表到领证大约只花了……

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首先应当符合法定条件。结婚条件有两种,一是必须具备的条件,二是禁止结婚的条件。必须具备的条件为: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禁止结婚的条件有: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类:(1)患性病未治愈的(2)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发病期间)(3)先天痴呆症(包括重症智力低下者)(4)非常严重的遗传性疾

婚前买房,婚后“散伙”房屋如何分?


甲与乙相识,彼此感觉都很好。为表示真心相爱,于是他们合伙买了价值83万的房屋。4个后办理结婚登记。但真正在一起生活后,才感觉彼此性格不和,便提出分手。对解除婚姻毫无异议,但对房子的分割却达不成一致。 评析:这也是目前房产纠纷中比较突出的一类法律纠纷,根据婚姻法及最高院和上海市高院的解释此类纠纷可分为两种法律关系三种类型:  两种法律关系即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和按揭的债务法律关系。 三种类型即:  一、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的,且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为个人财产,按揭的贷款为个人债……

如何认定婚姻关系中的个人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所负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高法就婚姻法征求意见 20条详细说明离婚分财产


 9月5日下午,中国法院网将82条网友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的意见转交给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一庭。最高法院于9月1日在中国法院网上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据了解,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是10月5日。   把意见稿与《婚姻法》进行对比,记者发现,意见稿重在解决夫妻间的财产纠纷。《婚姻法》中关于夫妻财产问题仅笼统地规定了三条:哪些是共同财产,哪些是一方财产,哪些是约定的财产。意见稿全部28条中,不但有20条涉及财产分割,而且规定之细前所未有……

因同居而产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的处理原则


1、财产问题  法院在处理因同居关系而产生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案件时,一般会按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个人财产处理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

婚姻登记的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婚姻登记员按以下程序办理结婚登记:  (一)查验本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当事人不会写字的,由当事人口述,婚姻登记员代为填写。婚姻登记员代当事人填写完毕,应当宣读,当事人认为填写内容无误,在"声明人"一栏按指纹。"声明人"一栏不得空白,也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

婚姻登记管辖是如何确定的?


我国的婚姻登记管辖是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的: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  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