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危险活动致人损害

高度危险活动致人损害一般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高度危险活动造成其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其能够证明损害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受害人的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有、占有、管理的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其能够证明损害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受害人的故意而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因高度危险活动或高度危险物所造成的损害以及该损害以外的其他损害,是由高度危险活动或高度危险物所造成,或者是由高度危险活动或高度危险物以及其他原因所共同造成的,如果高度危险活动或高度危险物所……

高度危险物致害


   高度危险物致害   制造、加工、使用、利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因物的危险性质造成他人损害 的,其所有人、占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该损害是由于受害人故意造成的除外。   在不同所有人、占有人或管理人之间运输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因物的危险性质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向受害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对运输中的高度危险物因其高度危险性质所造成的损害,运送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无过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未进行使用,交由他人储藏中的易燃、易爆、剧……

高压致害


    高压致害   以高压制造、储藏、运送电力、液体、煤气、蒸汽等气体,因高压作用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所有人、占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该损害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除外。……

高空作业致害


    高空作业致害   从事高空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组织作业的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该损害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除外。 ……

民用核设施致害


    民用核设施致害   民用核设施以及为核设施运输的核燃料、核废料及其他核物质,因其放射性或放射性并合剧毒性、爆炸性或其他危害性,造成他人损害的,核设施的所有人或国家授权的经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对因受害人死亡或人身伤害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应予适当补偿。   前款所称的核设施,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和平目的而建立的核设施。其他核设施致人损害的,适用本法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国家赔偿责任。

民用航天器、航空器致害


    民用航天器、航空器致害   航天器、航空器失事造成他人损害,或从航天器、航天器上坠落或投掷人或物品、能量造成他人损害的,航天器、航空器的所有人或国家授予权的经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对因受害人死亡或人身伤害所千百万的财产损失,应予适当补偿。   本条所称的航天器,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而投入营运的民用航天器、航空器。其他航天器、航空器致人损害的,适用本法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国家赔偿责任。